网上签订了贷款合同,我不想借钱,但要我支付

如果您已经支付了部分款项到贷款人的卡上,但基于贷款人的不合理要求(如要求转账30%至其个人账户),您可能认为合同存在欺诈或显失公平的情形。根据《民法典》的相关规定,特别是关于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(如意思表示真实、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等),若能证明贷款人的行为构成欺诈或导致合同显失公平,您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该合同。一旦合同被撤销,您有权要求贷款人退还已支付的款项。请注意,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收集证据并寻求法律途径解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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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法律角度看,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害,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:1.仔细审查贷款合同内容,确保合同条款合法、公平、明确。2.保留所有与贷款人的沟通记录,包括文字、语音或视频等,作为证据。3.如发现贷款人有违法或违约行为,及时收集证据,并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援助。4.在必要时,通过法律途径(如诉讼或仲裁)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,要求贷款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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如果您不想继续履行合同,除了直接支付高额违约金外,可以考虑以下途径:1.检查合同中是否有关于合同解除或提前还款的条款,并依据该条款操作,以减少损失。2.若贷款人存在违约行为(如未按时足额发放贷款),您可以依据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七十一条的规定,主张贷款人违约,并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,以此作为不履行合同或降低违约金的依据。3.寻求法律途径,如起诉至法院,请求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判决违约金的合理性或调整违约金数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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